發(fā)表于:2019-09-12 21:41:28|來源:環(huán)球游報
本報訊(通訊員 孫可智)對一線的執(zhí)勤交警來說,每天處理各類交通事故,各式各樣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已是屢見不鮮。可在近期的一個晚上,一位“吹爆”酒精測試儀的駕駛員,著實驚嚇到了蜀黍。
9月2日20時,高某某駕駛一輕型倉柵式貨車,行駛到姚安縣棟川鎮(zhèn)汽車客運站路段時,與朱某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,事故造成朱某某受傷,兩車部分損壞。在民警現(xiàn)場調(diào)查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,高某某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嫌疑,于是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高某某進行了酒精檢測,結果讓人吃驚:高某某血液內(nèi)的酒精含量竟高達320mg/100ml?。ㄜ囕v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/100ml,小于80mg/100ml的駕駛行為屬于飲酒駕車;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駕駛行為屬于醉酒駕車。)隨后,執(zhí)勤民警將高某某帶至姚安縣人民醫(yī)院,請醫(yī)護人員對高某某的靜脈血樣進行乙醇含量的定性、定量檢驗。
目前,該男子正在等待血液的檢測結果,若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,將涉嫌危險駕駛,那么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。(文章來源環(huán)球游報2019年9月13日第1203期A7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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